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巻九

 


上 李 邕


 

《旧唐书》:李邕,广陵江都人,少知名。开元中,为陈州刺史。


十三年,玄宗车驾东封回,邕于汴州谒见,累献词赋,甚称上旨,由是颇自矜衒。张说为中书令,甚恶之。


俄而陈州赃污事发,贬为钦州遵化尉,累转括、淄、滑三州刺史,上计京师。


邕素负美名,频被贬斥,皆以邕能文养士,贾生、信陵之流,执事忌胜,剥落在外。人间素有声称,后进不识,京、洛阡陌聚观,以为古人。


或传眉目有异,衣冠望风寻访门巷。又中使临问,索其新文。复为人阴中,竟不得进。


天宝初,为汲郡、北海二太守。尝与左骁卫兵曹柳绩马一匹,及绩下狱,吉温令绩引邕议及休咎,厚相赂遗。词状连引,敕就郡决杀之,时年七十余。


 

      大鹏一日同风起,  抟摇直上九万里[1]

      假令风歇时下来,  犹能簸却沧溟水。


      时人见我恒殊调,  见余大言皆冷笑。

      宣父犹能畏后生[2],丈夫未可轻年少。


 

          萧士赟曰:此篇似非太白之作。


注释

  • 1. 《庄子》:鹏之徙于南冥也,水击三千里,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。 陆德明注:“司马云:上行风谓之扶摇。”《尔雅》云:“扶摇谓之飙。”郭璞云:“暴风从下上也。”
  • 2. 《唐书•礼乐志》:贞观十一年,诏尊孔子为宣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