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巻十七
送窦司马贬宜春
按唐时宜春郡即袁州也,隶江南西道,为上州。上州刺史、长史之下,有司马一人,从五品。
天马白银鞍[1],亲承明主欢。
斗鸡金宫里, 射雁碧云端。
堂上罗中贵, 歌钟清夜阑[2]。
何言谪南国, 拂剑坐长叹。
赵璧为谁点[3]?随珠枉被弹[4]。
圣朝多雨露, 莫厌此行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