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巻十七


 

 

  送羽林陶将军


 

《唐书·百官志》:左右羽林军、大将军各一人,正三品。将军各三人,从三品。掌统北衙禁兵,督摄左右厢飞骑仪仗。


 

    将军出使拥楼船[1],江上旌旗拂紫烟[2]


    万里横戈探虎穴,  三杯拔剑舞龙泉[3]


    莫道词人无胆气,  临行将赠绕朝鞭[4]


 

唐仲言曰:此篇全是律体,疑龙泉下脱一联。方弘静曰:此篇当是近体八句,而逸其五六也。今以为古诗,或以为六句律。琦按:六句近体,唐人时有之,本于六朝人,或号为小律。


注释

  • 1. 楼船,水军所载之船也,详见四卷注。
  • 2. 《东都赋》:“羽旄扫霓,旌旗拂天。”
  • 3. 不探虎穴,安得虎子?用吕蒙语,详见十五卷注。龙泉,剑名,即龙渊也。见十一卷注。
  • 4. 绕朝鞭,见十二卷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