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巻十七


 

 

奉饯高尊师如贵道士传道箓毕归北海


 

  道策,详见十卷注。唐时北海郡即青州也,隶河南道。


 

      道隐不可见[1],灵书藏洞天。

      吾师四万劫,  历世递相传[2]


      别杖留青竹[3],行歌蹑紫烟。

      离心无远近,  长在玉京悬[4]


注释

  • 1. 《老子》:“道隐无名。”河上公注:“道潜隐使人无能指名也。”《庄子》:“道不可闻,闻而非也。遵不可见,见而非也。”
  • 2. 《太平御览》:《后圣道君列记》曰:刻以紫玉为简,青金为文。龟母按笔,真童拂筵,玉童结编,名曰《灵书》、《度人经》。此二章并是诸天上帝及至灵魔王隐秘之音,皆是大梵之言,非世上常辞,言无韵丽,曲无华宛,上天所宝,秘于玄都紫微上宫,依玄科四万劫—传。
  • 3. 《后汉书》:费长房随从壶公入深山,长房辞归,翁与一竹曰:“骑此任所之,则自至矣。既至,可以杖投葛陂中。”长房乘杖,须臾来归。以杖投陂,顾视则龙也。
  • 4. 玉京,详见五卷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