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巻二


 

 

  古风五十九首


 

  其 二



            蟾蜍薄太清[1] 蚀此瑶台月[2]

            圆光亏中天[3] 金魄遂沦没[4]

 

            螮蝀入紫微[5] 大明夷朝晖[6]

            浮云隔两曜[7] 万象昏阴霏。


            萧萧长门宫[8] 昔是今已非。

            桂蠹花不实[9] 天霜下严威[10]


            沉叹终永夕[11] 感我涕沾衣。


 

《新唐书》:玄宗皇后王氏,同州下邽人,梁冀州刺史神念之裔孙。帝为临淄王,聘为妃。将清内难,预大计。先天元年立为皇后。久无子,而武妃稍有宠。后不平,显诋之,然抚下素有恩,终无肯谮短者。帝密欲废后,以语姜皎,皎漏言即死。后兄守一惧,为求厌胜。浮屠明悟教祭北斗,取霹雳木刻天地文及帝讳,合佩之,曰:后有子,与则天比。


开元十二年事觉,帝自临劾,有状,乃制诏有司:皇后天命不祜,花而不实,有无将之心,不可以承宗庙,母仪天下,其废为庶人。赐守一死。当时王諲作《翠羽帐赋》讽帝。未几卒,以一品礼葬,后宫思慕之。此诗盖咏其事也。


萧士赟曰:王后事,与汉武陈后事极相类。二后虽各以无子、巫蛊厌胜废,然推原其由,实卫予夫、武惠妃争宠有以激之也。陈后之废,司马相如作《长门赋》,王后之废,王諲亦作《翠羽帐赋》,先后一致。太白引此为证,最为切当。桂蠹不实,是采废后制中语。


唐仲言曰:蟾蜍蚀月,比武妃逼后。月光亏而魄没,见后已废而忧死也。螮蝀借日之光以成形,今入紫微而日反为所蔽,比武妃既得幸,而蛊惑帝心,至于荒乱也。苟日月俱为阴邪所伤,而苍生无以仰照,则万象皆昏冥矣。因言后之被废,正如陈后之居长门,然陈后以嫉妒几绝皇嗣,实有可废之条。今王后抚下有恩,明皇特以武妃之故而谋度之,则非陈后比矣。所谓昔是今已非也。且帝以后无子,罪其花而不实,然不观诸桂树乎?桂蠹则不能成实,宠分则不能有子,奈何遽以天霜之威加之哉!大抵国家之乱,起白宫闱,我因念及此事,为之感叹沾衣也。其后武妃幸早世,而明皇卒以太真乱国,大白可谓知几矣。


琦按:《旧唐书》:开元十二年秋七月壬申,月蚀既。已卯,废皇后王氏为庶人。太白此篇,首以月蚀为喻,是虽比而实赋也。


注释

  • 1. 《淮南子•精神训》:“月中有蟾蜍。”高诱注:“蟾蜍,虾蟆也。”又《说林训》:“月照天下,蚀于詹诸。”高诱注:“詹诸,月中虾蟆,食月,故曰蚀于詹诸。”薄,侵也,迫也。
  • 2. 《释名》:“日月亏曰蚀。”稍稍侵亏,如虫食草木叶也。沈约诗:“含吐瑶台月。”
  • 3. 陈子昂诗:“微月生西海,幽阳始化升。圆光正东满,阴魄已朝凝。”
  • 4. 沈佺期诗:“玉流含吹动,金魄度云来。”魄,月体黑暗处。朔日之月,谓之死魄;望日之月,谓之生魄。金魄者,是言满月之影,光明灿熳,有似乎金,故曰金魄也。
  • 5. 《毛诗正义》:“螮蝀,虹也。”色青赤,因云而见。《春秋潜潭巴》:虹出日旁,后妃阴胁主。《后汉书》:凡日旁气,色白而纯者名为虹。琦按:螮蝀,亦日之光气。但日在东,则螮蝀见西方;日在西,则螮蝀见东方。与日旁白色之气,均有虹之名,而实则判然二物也。太白以日旁之虹,呼为螮蝀,不无混称。《晋书》:紫宫垣十五星,其西蕃七,东蕃八,在北斗北。一曰紫微,大帝之座也,天子之常居也,主命主度也。
  • 6. 郑康成《礼记注》:“大明,日也。”《广韵》:“夷,灭也。”陆机诗:“扶桑升朝晖。”
  • 7. 《初学记》:“日月谓之两曜。”
  • 8. 《汉书》:孝武陈皇后,长公主嫖女也。初,武帝得立为太子,长主有力,取主女为妃。及帝即位,立为皇后,擅宠骄贵,十余年而无子。闻卫子夫得幸,几死者数焉,上愈怒。后又挟妇人媚道,颇觉。元光五年,上遂穷治之。女子楚服等坐为皇后巫蛊,祠祭祝诅,大逆无道,相连及诛者三百余人。使有司赐皇后策曰:皇后失序,惑于巫祝,不可以承天命,其上玺绶,罢退,居长门宫。
  • 9. 《楚辞》:“桂蠹不知所淹留。”《汉书》:成帝时歌谣曰:“桂树花不实,黄雀巢其颠。”
  • 10. 潘岳《西征赋》:“弛秋霜之严威。”
  • 11. 刘峻《广绝交论》:“尹、班陶陶于永夕。”